起重作業(yè)是多工種協(xié)同配合工作,在電力基建整個施工過程中占有相當大的比重。其現場設計面廣,且起重設備各式各樣,作業(yè)場地情況復雜,是現場安全施工極為重要的組成部分。
1、起重作業(yè)要由熟練掌握起重技能和安全規(guī)則的人員主持進行。
2、起吊重物要選用正確的捆綁方法和起吊方法。
(1)測算與判定重物的重量與重心,使吊鉤的懸掛點與吊物的重心處在同一垂線上。
(2)選擇合理且安全的吊裝方法。禁止用單根繩起吊。
(3)選擇的掉點強度必須足以承受吊物的重量。
(4)起吊角度的增加會引起負荷的增加。千斤繩的夾角一般不得大于90度,最大不得超過120度。
(5)千斤繩不得與重物的棱角接觸,要加以墊物。
(6)利用構筑物或設備構建作為起吊重唔得承力結構時,妖精核算。簡直用運行的設備,管道以及腳手架、平臺等作為起吊物的承力點。
(7)起吊大件要在重物吊起離地10cm時暫停起吊進行全面檢查,確認良好后再起吊。
(8)用一臺起重機的主、副鉤抬吊同一重物時,其總載荷不得超過當時主鉤的允許載荷。
(9)起吊大件或不規(guī)測組件時,要在吊件上拴上溜繩。
3、起重作業(yè)禁止下列危險動作:
(1)無關人員在起重作業(yè)區(qū)域內通行或停留。
(2)吊起的重物在空中長時間停留。
(3)人在起重機伸臂下方和起吊物下方停留和通過。
(4)起重機吊起重物從人的上方越過。
(5)無可靠的支承措施對已起吊的重物進行加工或將人身體的任何部位伸進重物的下方。
(6)用手拉鏈條葫蘆長時間懸掛重物拋錨而未加保險繩。
(7)非主管指定的指揮人員參與指揮或多人亂指揮。
4、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禁止進行起吊作業(yè):
(1)捆綁不牢或起吊棱角處為加墊襯。
(2)不明起吊物重量。
(3)埋在地下或凍結在地面上的物件。
(4)偏拉斜吊。
(5)重物上有人或起重機伸臂及回轉部位上有人。
(6)爆炸品和危險品,如必須起吊,必須有可靠措施并經過現場總工程師書面標準。
(7)六級及六級以上的大風或風力達到五及時受鋒面極大的物件露天起吊。
(8)大雪、大霧、大雨等惡劣氣候的露天起吊。
(9)夜間照明不足或室內光線不足。
(10)起重指揮信號不清或起重機才作人員看不清指揮信號。
5、下列任何一種情況下的起重作業(yè),均必須辦理安全施工作業(yè)票:
(1)起吊精密、貴重的物件和不易吊裝的大件。
(2)在復雜場所進行大件吊裝。
(3)兩臺及兩臺以上起重機進行吊裝。
(4)重量達到起重機負荷的95%。
(5)起重機在輸電線下方或其附近作業(yè)。
6、鋼絲繩的使用要求:
(1)作業(yè)前進行檢查,如有以下異常禁止使用:
1個節(jié)距間鋼絲斷5%以上時。
扭曲、壓扁或受過火燒。
明顯的股偏。
表面已銹蝕或受嚴重磨損。
斷股或斷絲較多。
(2)防止打結和扭曲,防止相互纏繞和壓疊。
(3)不得與物體的棱角直接接觸。
(4)不得與任何帶電體接觸。
(5)機械運動中的鋼絲繩不得與其它物體發(fā)生磨擦。
(6)穿過滑輪的鋼絲繩不得有接頭。
(7)各種工礦下的鋼絲繩必須達到其使用安全系數:
纜風繩和托拉繩:3.5。
千斤繩無繞曲:5-7;有繞曲:6-8。
捆綁繩:10。
載人升降機:14。
(8)禁止以麻繩,鉛絲或鋼筋代替鋼絲繩作起重作業(yè)的纜風繩。
7、繩卡的使用要求:
(1)繩卡壓板要在鋼絲繩主要受力的一邊,螺栓“U”型壓著繩頭的死頭。
(2)繩卡間距腰部小于鋼絲繩直徑的6倍。
(3)繩卡的使用數量要符合下表的要求:
鋼絲繩直徑: 7-18 19-27 28-37 38-45
繩卡的數量: 3 4 5 6
(4)繩卡螺帽按廠家推薦力矩旋緊。
(5)在鋼絲繩帶上載荷后注意再一次擰緊螺帽。
8、尼龍繩索(吊帶)的使用要求:
(1)凡是光滑的物體表面需要保護或者容易滑脫的物體,應使用尼龍(吊帶)起吊。
(2)不得綁纏有尖銳角邊和粗糙表面的物體,如鋼筋或構件等。
(3)因吊帶磨損纖維被割斷和邊帶露出色帶時,應予以報廢。
(4)應放在室內貨架上,避光保存,并注意不要弄臟吊帶。
(5)不應打結和通過孔眼連接在一起使用。打結會降低強度50%之多。
9、卸卡的使用要求:
(1)卸卡不得橫向受力。
(2)卸卡銷子不得扣在活動性較大的索具一邊。
(3)不得將卸卡置于吊件的轉角處,必要時應加以襯墊并使用加大規(guī)格的卸卡。
(4)嚴禁用卸卡代替滑車使用。
10、吊鉤和滑輪的使用要求:
(1)吊鉤應設有防止脫鉤的保險裝置。
(2)吊鉤出現裂紋,嚴重磨損及變形不得再使用。
(3)滑車要按名牌使用。
(4)滑車吊鉤變形、滑輪有裂紋、嚴重磨損以及輪緣破損等,不得再使用。
(5)滑輪直徑要與鋼絲繩直徑成正比例使用。
(6)在受力變化較大的場所和高處作業(yè)中,要使用調換式滑車。
(7)使用吊鉤式滑車,必須對吊鉤采取封口或采取綁扎鋼絲繩的保險措施。
(8)使用開嫩滑車,必須將鉤環(huán)鎖緊。
11、人字架及走線滑車的使用要求:
(1)地錨、基礎或墊木要穩(wěn)固。
(2)托拉繩要設在經過核算的構筑物或其它物件上。
(3)走線、托拉繩經負荷重試驗合格。
(4)人字扒桿至少有兩根纜風繩并采取防止后傾的措施。
(5)走線跑車至少要有三個要求。
12、抱桿的使用要求:
(1)抱桿組裝時,其中心線偏差要符合設計技術要求。
(2)連接螺栓必須牢固可靠。
(3)基礎要平整堅實。
(4)使用前經過全面檢查。
13、起重指揮人員:
(1)要由持證及可有經驗的起重人員擔任。
(2)必須熟悉各種起重機械的性能。
(3)必須掌握標準的《起重吊運指揮信號》,并經培訓考試合格。
(4)發(fā)出的指揮信號要清晰、準確。
(5)要站在起重機操作人員能看清指揮信號且安全的位置上。必要時,應設中間傳遞信號人員。
(6)在高空用對講機指揮高架吊車時,要有防止對講機突然斷電的應急措施。
14、起重指揮信號:
(1)手勢信號
(2)旗語信號
(3)音響信號
預備信號:口哨一長聲- -。
停止信號:口哨一長聲- -。
上升信號:口哨一短聲●。
下降信號:口哨三短聲●●●。
微動信號:口哨斷續(xù)短聲●〇●〇●〇●〇。
緊急停止信號:口哨急促的長聲- - -。
操作司機使用的音響信號:
明白——服從指揮,用一短聲●。
重復——請求重新發(fā)出信號,用短二聲●●。
注意——提醒對方,用一長聲- - -。
(4)起重吊運指揮語言
開始、停止工作語言
起重機的狀態(tài)——指揮語言
開始工作——開始
停止和緊急停止——停
工作結束——結束
轉臺回轉語言
轉臺的回轉——指揮語言
正常右轉——右轉
微微右轉——右轉一點
正常左轉——左轉
微微左轉——左轉一點
吊鉤移動語言
吊鉤的移動——指揮語言
正常上升——上升
微微上升——上升一點
正常下降——下降
微微下降——下降
正常向前——向前
微微向前——向前一點
正常向后——向后
微微向后——向后一點
正常向右——向右
微微向右——向右一點
正常向左——向左
微微向左——向左一點
壁架移動語言——指揮語言
壁架的移動——指揮語言
正常伸長——伸長
微微伸長——伸長一點
正?s回——縮回
微微縮回——縮回一點
正常降臂——降臂
微微降臂——降一點臂
正常升臂——升臂
微微升臂——升一點臂
(5)信號的配合使用
指揮人員必須使用口哨,并與手勢或旗語配合使用。
指揮人員發(fā)出“預備”信號時,要目視司機。司機接到信號開始工作前,要回答“明白”信號;指揮聽到信號后,方可進行指揮。
指揮人員在發(fā)出“要主鉤”、“要副鉤”、“微動范圍”等手勢或旗語時,要目視司機,同時可發(fā)出“預備”音響信號。
指揮人員在發(fā)出“工作結束”信號時,要目視司機,司機接到信號后,要回答“明白”信號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15、起重機操作人員的一般安全要求:
(1)所有起重機、電梯、吊籠操作人員均必須經過專業(yè)安全技術培需,并經考試合格,持證操作。起重機操作人員還必須熟練掌握起重指揮信號。
(2)必須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guī)程、維護保養(yǎng)規(guī)程和廠家說明書使用、操作和維護保養(yǎng)。
(3)建立和執(zhí)行運行記錄、交接班制度。
(4)所有安全抓觀念之必須保持靈敏、可靠和完好,并在內填開始工作前進行全面檢查試驗。
(5)額定承載力區(qū)縣、推薦的操作速度、特殊危險警告和其他重要信號要張貼在起重機和其他設備醒目的地方。
(6)非操作人員不得進入操作室或駕駛室。
(7)操作者只能聽從一個人的指揮信號,但緊急情況下任何人發(fā)出的停止信號都要服從。
(8)例行保養(yǎng)、加燃料或檢修調整工作均不得在發(fā)動機未熄火,設備在運轉使用或帶電狀態(tài)下進行。
16、起重機的安全要求:
(1)操作時內不得存放易燃物,并備有滅火機。
(2)電動起重機操作室內要鋪絕緣膠墊。
(3)未經負荷試驗合格的起重機嚴禁使用。
(4)露天作業(yè)的軌道式起重機,工作結束后要將起重機錨固住。
(5)操作人員在起重機靠冬季起吊過程中的內閣動作前均要發(fā)出戒備信號。
(6)起重機嚴禁同時操作三個動作,在接近滿負荷的情況下不得同時操作兩個動作。
(7)懸臂式起重機在接近滿負荷的情況下嚴禁降低起重臂。
(8)起重機的主、副鉤換用時,在主、副鉤達到相同高度時,只準操作一個吊鉤的動作,不得雙鉤同時操作。
(9)任何架空輸電線都應被看作是帶電的線路。起重機在高壓線附近未被可靠確認是保持了安全操作距離(如下表)或線路一停電,以及無人監(jiān)護的情況下,嚴禁操作。
線路電壓(KV) <1 1-10 35-63 110 154 220 330 500
最小安全距離(m) 1.5 2.0 3.5 4.0 4.1 6.0 7.0 8.5
(10)起重機工作完畢后:
要摘除掛在釣鉤上的千斤繩,并將釣鉤升起。
對用油壓或氣壓制動的起重機,要將釣鉤降至地面,釣鉤鋼絲繩呈收緊狀態(tài)。
懸臂式起重機要經起重臂防止40°-60°。
(11)所有起重機均應執(zhí)行大風等緊急情況下的安全措施。
17、施工電梯的安全要求:
(1)要按設計文件和制造廠家說明書進行安裝和運行,并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要求。
(2)安裝完后,要經廠家代表和技術、安監(jiān)、機械管理部門檢查驗收,并進行符合試驗合格后方可投入運行。
(3)要標明最大運載量和運載人數,懸掛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安全警告標志。
(4)安全防護、保險、信號裝置始終處于良好狀態(tài)。
(5)入口處要有安全通道及隔離防護棚,各層平臺出入口要設標志和安全防護欄,并鋪設安全通道。
(6)人貨不能混載。
(7)有專門的合格人員負責定期檢查、試驗和維修工作。
18、載貨吊籠的安全要求:
(1)安裝及運行要符合設計為鑒要求及國家有關標準。
(2)經檢查驗收及負荷試驗合格,各種安全裝置齊全。
(3)“不準搭乘人員”的標志要在吊籠及每層平臺入口處醒目張貼。吊籠上要標明安全荷載量。
(4)裝卸貨人員在吊籠內作業(yè)時,要使用安全鏈或安全支撐。
(5)必須由持“特種作業(yè)合格證”的專職人員操作。
(6)定期檢查、維護和試驗。
(7)除獲安監(jiān)部門批準用于檢修人員搭乘外,嚴禁其他人員搭乘吊籠。
19、起重機懸吊載人吊盤安全要求:
(1)起重機懸吊載人吊盤只限于在非不得已而不能施工的特殊情況下使用。使用載人吊盤,必須辦理安全施工作業(yè)票。
(2)每次使用前,吊盤都要有能勝任的人員進行外觀檢查和試吊。
(3)吊盤要四點均衡受力起吊。吊盤要能承受最大設計和在的5倍。
(4)起重機升降載人吊盤的動作要勻速緩慢地進行。吊盤上的作業(yè)人員要建立和始終保持一種向操作司機發(fā)信好的有效方法。
(5)吊盤上的作業(yè)人員要佩戴安全帶,安全帶要固定在吊盤上。作業(yè)時,要用適當的方式將吊盤穩(wěn)固在工作標高上。
(6)吊盤上作業(yè)人員要采取防止材料、工具墜落的安全措施。下放人員嚴禁在吊盤危險區(qū)逗留或通行。
(7)操作司機始終要全神貫注,并不得離開操作桿為。
20、使用卷揚機的安全要求:
(1)卷揚機要平穩(wěn)地固定在監(jiān)視的基座上。
(2)卷揚機上方,要設置防護罩棚。
(3)由持“特種作業(yè)合格證”的專職人員操作。
(4)卷筒與導向滑輪中心線要對正。
(5)卷揚機工作前要先進行試車。
(6)卷揚機工作時:
嚴禁向滑輪上套鋼絲繩。
嚴禁在滑輪或卷筒附近用手扶行走的鋼絲繩。
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行走的鋼絲繩及在導向滑輪內側逗留或通過。
(7)工作完畢切斷電源后操作人員方可離開。 |